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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发展农业“新六产”的意见》解读
发布日期:2018-05-17浏览次数:字号:[ ]

推进农业“新六产”? 培育“乡村振兴”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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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农业“新六产”的意见》,到2020年,我市将实现终端型、体验型、循环型、智慧型等新产业新业态加速发展;市级以上带动主体发展到500家;新认定市级农业“新六产”示范主体30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产业融合发展的比例达到80%以上,产业融合对农民增收贡献率显著提高,形成全环节提升、全链条增值、全产业融合的农业“新六产”发展格局,为我市农业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培育提升,壮大农业“新六产”带动主体

新型经营主体是发展农业“新六产”的有生力量,也是决定性因素。我市将大力培育家庭农场,规范发展农民合作社,壮大提升龙头企业,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在大力培育家庭农场方面,对从事粮食种植面积50亩以上,果、菜、观光园、采摘园100亩左右,设施种植园50亩以上,种养结合100亩左右的家庭农场进行重点扶持。

在规范发展农民合作社方面,加强对农民合作社的监督管理和配套服务逐级建立政府优先扶持目录,推进市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促进合作社规范发展。

在壮大提升龙头企业方面,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鼓励通过优化要素资源配置,加强产业链建设、价值链提升、供应链管理,提升融合发展的带动能力。

在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方面,稳定和加强基层农技推广等公益性服务机构,在病虫害防控、产品质量监管、土壤环境监测、农业技术指导与培训等方面搞好服务。

因地制宜,做优农业“新六产”发展载体

加快推进农业产业特色小镇建设。积极培育莲花山茶旅小镇、雪野旅游休闲小镇等特色鲜明、产业发展、绿色生态、美丽宜居、休闲旅游的农业产业特色小镇。按照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的要求,推动现代农业向特、精、强方向发展,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新型城镇化建设有机结合,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城区、特色乡镇及产业园区等集中。

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坚持用标准化的理念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提高美丽乡村建设的科学化水平。鼓励引导工商资本、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大专院校,通过多种方式参与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开展美丽乡村示范创建活动,到2020年,70%以上的村庄达到省定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培育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200个。大力推进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推动建筑设计下乡。

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推动产业园区、科技园区、创业园区“三园同建”,以园区化引领发展现代农业,融合发展关联产业,着力打造生产技术先进、产业形态多元、功能丰富多样、旅游要素完备、综合效益突出的现代农业综合发展平台。

互惠共赢,完善农业“新六产”发展利益联结机制

我市还将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之间联合与协作。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支持龙头企业与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签订产前订单合同,合理确定收购价格、提供资金扶持,形成稳定购销关系。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聘用已流转土地或以土地经营权入股的农民,并为其提供技能培训、工作岗位和社会保障,拓宽农村富余劳动力稳定就业渠道。

在完善利益分配机制方面,《意见》规范和坚持订单农业有“订金”,基地就业有“薪金”,土地流转有“租金”,承包管理有“酬金”,超产分成有“奖金”,风险防范有“基金”,参股经营有“红利”的“六金一利”模式,推进合作方式多元化、利益分配均衡化、风险防范制度化,让农民更多更好地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鼓励村集体牵头组建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引导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入股合作社,切实保障农民土地入股收益。

《意见》提出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落实中央财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向发展农业“新六产”倾斜。创新政府涉农资金使用和管理方式,研究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农业信贷担保、设立基金、贷款贴息等方式,带动社会资本投向农业“新六产”领域。落实各项用水用电优惠政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各区政府(管委会)应根据实际情况,将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确定一定比例支持农业“新六产”发展。完善农业用地政策,积极支持农产品冷链、初加工、休闲采摘、仓储等设施建设。允许村庄整治、宅基地整治等节约的建设用地,采取入股、联营等方式,重点支持农业“新六产”发展。

???? (转自:莱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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